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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瞇《滌這個不正常的人》 ★★★★☆ |
這本書是我時隔N年後去圖書館借的,我的習慣本來是看到想看的書就會直接買,這本一開始是看到別人的心得,覺得主題有點興趣,看了一些試閱之後覺得也不錯,但對買或不買卻很猶豫,於是忽然想到那不然借來讀好了,讀完再說。
在市圖好像排了34個人才等到...滿意外這個熱門程度。總之預約到我都快忘了,終於借到了。先說結論,看完我還是決定不買了,但不是書本身不好,而是我覺得這本書我不會想再看第二次,太不舒服了,這是褒義。
內容是姊姊試圖與繭居的弟弟對話,從而也拓展到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自己。行文的筆法比較像是逐字稿和自言自語,也許是為了盡量客觀紀錄,所以沒什麼修飾,這種寫法一開始看覺得會吸引人,但看到中段有點疲憊,會覺得一直滔滔不絕滔滔不絕滔滔不絕,拉得太緊,一次沒辦法讀完整本。
因為這不是小說故事,所以也沒有什麼結局,硬要說的話,就是姊姊多少算是找到了與弟弟或家人說話的方式,但她覺得弟弟是不正常的人,雖然不正常不代表不好。
是嗎?
這樣的例子現在好像很多,不知道是因為現在資訊發達所以變得比較常見,還是因為資訊發達所以確實真的窩在家裡上網不出門的人變多了。
我身邊應該不算是有這樣的人,是有鬼混了很多年騙家裡去念書其實都是去打遊戲但最後終於考上公務人員的人,也有工作了一陣子覺得老子不想被人糟蹋所以辭職但因為家裡不缺錢所以把興趣當工作的人,也有一把年紀還要父母伺候三餐幾乎不社交但也是公務人員的人。
他們都是屬於正常的範疇,我想。
所謂正常不正常,可能還是要看跟社會脫節的程度。因為人總歸是群居動物,而這些所謂的繭居族都不是真的離群索居到深山或偏相去自給自足,他們大部分還是身置在群體中,但精神又活在只有自己的世界。
我也不知道這件事能怎麼解。在這本書裡,我看到的是一個家庭關係薄弱帶來的連鎖效應。很典型的一個不太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有工作但父親愛賭,所以家裡環境雖不差但也不特別好,在那個經濟飛升的年代一般來說家裡開店或者雙薪,應該都能存下不少錢。作者自己也說了她覺得自己是很獨立的,很少有想跟爸媽聊什麼的時候,大學離開家父母也一次都沒有去看過她,後來她工作、換工作等等的,都是自己決定。弟弟從20多歲開始出現問題,開始無法跟人正常交流,父母還是養著他,姊姊則是偶爾回家。
我能理解弟弟的行為,有強迫症,有偏執,但我還是不能同意他。他不是完全足不出戶,他也會自己出門去便利商店,甚至每天會去跑步,但他不工作,覺得做簡單的工作很沒必要,應該也找不到他認為配得上他的工作,他認為大部分的人都不思考,有腦不用。他三餐要媽媽張羅,但因為他不喜歡某些聲響,所以媽媽要去買外食。作者在這邊也偶爾為弟弟說話,譬如提到弟弟會對很多事情追根究柢想了解,因為他整天都在思考。
我不能同意的點很實際,你這麼行,拜託你別啃家人,別造成別人的困擾。只要弟弟在家,大家不能用客廳不能用廚房,不能開燈,走路、開門要輕,最後演變成大家在家的時候盡量都待在自己房間裡。他不工作但他炒股,炒股的錢跟媽媽要,媽媽不給他就各種吵鬧,說媽媽低智商,用髒話罵媽媽:有錢了不起嗎?
誰欠他的到底?我只想搖晃他的肩膀。
其實後半段作者也有這樣問弟弟,弟弟又說他沒有覺得媽媽「應該」給他錢炒股,只是認為給他「比較好」。作者的結論是弟弟需要被肯定,他不屑做簡單的工作,但他認為炒股是他可能可以做好的工作,是他能被認為有能力的表徵。也提到了弟弟的各種「毛」是否有退讓的空間,他看起來很奇怪,但他就是強迫症,「不得不」。於是找方法,找突破口。
我其實滿喜歡作者寫到爸媽的段落,她說她其實很喜歡爸爸,但不知道為什麼寫出來的喜歡很少;媽媽的部分是針對這本書的意見,媽媽認為她把爸爸做生意失敗之類的事情寫出來不是很好,認為她寫的東西會傷害到家人等等。
整本讀完,其實最不捨爸爸和媽媽,但有時候又覺得弟弟變成這樣,父母、家庭實在是有其影響(就不說責任兩字了),有的父母是無心管教,有的父母是有心無力,有的是用力過度,父母和兒女的溝通是否在同一個頻率上。《安娜˙卡列尼娜》中所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覺得,其實不幸的家庭多半也是相似的。能平安出生,四肢健全,健康長大,平安生活已不容易,如果生在一個幸福的家庭,有和睦的家人,更是奇蹟了。
讀完不太舒服,可能因為很真實,也可能因為我真的不喜歡弟弟這樣的人。我覺得人有百百種,沒有錯;胸無大志太正常了,金字塔頂端的人之所以為頂端,對吧;不喜社交也很正常,我自己一週也留給自己一天社交斷絕的假日;喜歡動漫線上遊戲有什麼錯,整天追劇看政論節目不也半斤八兩。我覺得所有的喜好和生活方式只要不犯罪都應該是受到尊重的,但大前提絕對是能自己負責,負責經濟和健康,以及必須承擔的責任,例如父母子女。
另外真的不要諱疾忌醫。身心患者沒有病識感很常見,不要覺得身心科光會叫病人吃藥,諮商或治療都沒用,有沒有用我不知道,但沒試過誰知道。
當然,回到正常或不正常這個議題,最終好像還是看自己怎麼想。在不犯罪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你覺得正常就正常吧,別人覺得正常與否很重要嗎?如果別人的感覺很重要,會影響到你的生活,那就自己衡量輕重。假如一個人想穿著歌仔戲服去上班,只要他的裝束沒犯法,他可以穿。但他的同事如何想,長官如何想,客戶如何想?是否會影響到他的生活?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那他就是要自己去衡量這個後果是否承擔得起,我是這樣想。
繭居在家是不是不正常?老實說我讀完也沒有結論,但我希望我身邊不要出現這樣的人,因為這樣的人勢必會影響他身邊的人的人生,其他人也是「不得不」啊!